看到“尺不如寸”的说法,你肯定会觉得不可思议。因为十“寸”才成一“尺”呢,大小悬殊也。
而事实上,有时候的确就是这样的——尺不如寸!“迟”与“过”就是最好的例证。
一日,“迟”问“过”:“在我与你之间做一选择,你觉得是我受欢迎还是你受欢迎呢?”
“肯定是我受欢迎啊!”“过”自信满满地予以回答。
“为什么?””迟“不禁有些好奇了。
“试想一下,我不是比你更有威望与魄力吗?毕竟‘通过’或‘过关’都会让人心生惬悦。而遭遇‘延迟’或‘迟疑’能有这样的反应吗?”
“过”一语中的,让“迟”无语以对。
——以摆事实的做法才是最有说服力的,信哉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