狼(寓言)

近读蒲松龄《聊斋志异》之《狼三则》,触发灵感,遂续作《狼之第四则》。余不自量力,狗尾续貂,恐贻笑大方,恳请斧正!正文如下:

山有小庙,庙有神龛,缝狭。路人歇脚打尖,常投剩骨于狭缝。有一狼,嗅寻而至,常探首阁缝啖弃骨。有一农夫,暗窥多日,破密狼踪。遂匿身,待狼入,突暴起,疾步向前,提狼后爪与胸齐。狼大惊,疾退。农夫大惧,奋力前推,一退一推,反反复复。不须半日,农夫力竭。暗叫:“吾命休矣”!狂呼:“救命!”

有一樵夫,闻呼声,前来相救,置肩上扁担于一旁,摩掌唾手曰:“吾来!”遂接狼爪于双手。农夫得脱,落魄而逃。樵夫重蹈农夫之旧辙,一进一退,反反复复,须臾力竭。懊悔不已。直呼救命!

有一商人驱马车,路闻呼救,循声察看,见人狼相持,俱疲。遂折身取弩,一箭没狼肛得完革。抛狼尸于车上,扬长而去。

嗟夫!向樵夫不循农夫之规,以所持扁担而杀狼,能陷性命之危哉?向农夫不自顾逃命,二人合力,狼亦早毙命矣!

商者得狼,不费微力,一折一回,轻而取之,用心也!人曰:“脑袋决定口袋”,信夫!

今人循规蹈矩者多,又互不合力相助,门前雪自扫,瓦上霜莫管,人情淡

漠,世态炎凉,犹农夫樵夫之蠢耳!

(本文是第十一届金江寓言文学奖获奖作品)

作者:于成龙中国寓言文学研究会会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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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信息来源:中国寓言网    作者:于成龙]
发布时间:2020年12月0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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